1.本所因业务需要诚招律师加盟。
2.您需要法律帮助吗?律师就在您身边。
3.如要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,可按下述电话联系。
聘请律师专线电话:
010-68536452
010-68536451
传真68539125
联系人-李京津
13366199857
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
Email:ask@lawmax.com.cn |
|
|
 |
|
|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 |
|
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
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京地税征〔2004〕181号
各区、县地方税务局、各分局,市局各业务处室:
为确保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<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京地税征〔2003〕685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贯彻落实,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市局对原《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印发给你们,请依照执行。
对在原《办法》执行期间,按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,并单独征收入库的个人所得税,纳税人税负加重的,可以由纳税人持完税凭证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退税。
二○○四年四月十四日
|
|
|
 |
|